姜大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做好监考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您提出:“标准化考点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压力就不小,周末再监考,有时连续几周都不休息,特别是年龄大的教师,影响身心健康”的建议,今后不会出现。市招考办经反复调研,今年5月20日制发了《关于建立丹东市国家教育考试监考教师库的通知》。明确要求,标准化考点除外的市直中小学、区属中小学的所有在编在岗教师,均纳入《国家教育考试监考教师库》管理。从今年开始,国家教育所有考试,标准化考点监考教师每次至少保证休息一天。
二是您提出:“教师监考时间长、责任大,相应的待遇却很低”的建议,也有了明确反馈。几年来,我市招考办不断地向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反映情况,经过省招考委、教育厅积极争取,2019年底,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辽教函〔2019〕353号)。根据文件精神,自2020年开始,我市国家教育考试监考补助标准已经由原来100元/天上调至300元/天。
丹东市教育局
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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