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强化重点人员管控
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重点人员管控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的通知》(丹新疫防指办〔2020〕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要加大对各类人员的排查力度,强化重点人管控,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
丹东市教育局
2020年2月7日
关于强化重点人员管控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的通知
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全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重点人员加强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密切接触者的管控
(一)扩大密切接触者管控范围。将与疑似、无症状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密切接触的所有人员纳入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同等范围实施重点管控。制定防扩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由属地组织密切接触者到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实行“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达到“一户一人”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确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必须经所在地区和专家评估同意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方可实施;对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且拒不配合者,由公安部门配合采取强制隔离。
(三)加大核酸检测力度。由疾控部门统一安排,尽快完成对所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
二、对在丹来自疫情较重地区人员的管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响应及国家、省有关要求,对来自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由社区(村)参照《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管理方案》(丹新疫防指办?2020?27 号)进行管理和服务。如此类人员出现发热症状留院观察,则对与其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重点备案,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外省新来丹人员的管控
铁路、公路、民航、港口、口岸以及公安等部门、单位在我市入口、卡点处组织外省新来丹人员填写《健康登记表》,明确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行动轨迹等,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各县(市)区。对于短期来丹人员,由目的地所在地区负责跟踪监测。对于长期来丹工作、生活,达到“一户一人”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由目的地所在地区(单位)负责接送至指定宾馆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四、对省外返丹人员(丹东籍)的管控
省外返丹人员必须在返丹当天主动到所在社区(村)登记,填写《健康登记表》,签订《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由居住地社区(村)参照《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管理方案》进行管理服务,严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五、做好包保和服务工作
要压实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疫情防控责任,要加强对物业弃管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人员管控。重点防控对象要按照“一人一包保”的原则,由社区(村)组织党员干部、基层卫生机构、志愿者实行 24 小时包保。同时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和心理疏导,把“防扩散”的基层基础打牢。隔离期间,重点防控对象要独立起居、佩戴口罩,不出户,不聚餐,做好居室消毒。本人及其家属如确需外出,需经社区(村)委会同意。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各地区要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预案(确定备用隔离场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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