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丹东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拟通过人选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30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1〕12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及市级评审委员会评议等程序,现将正高级教师资格拟通过人选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原梅 丹东市第四中学
任 洁 丹东市第七中学
李显锋 东港市第二中学
杨 东 凤城市宝山镇初级中学
沈德刚 东港市石人中学
陈玉荣 丹东市五纬小学
鄂秦泰 丹东市第二中学
焦贤廷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凡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月7日前(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丹东市教育局电话(0415-2536761)、书面或面谈形式反映。
丹东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0日